扑·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7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4-3-25 |
农药名称 |
扑·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7.5% |
8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2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387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土壤处理剂。对大多数一年杂草有效,持效期30天以上。药后田间不宜有积水。用药后作物叶面上产生白色斑点可恢复。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冬油菜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
2.干旱时需提高土壤湿度或适当增加用药量。油菜移栽后严格禁止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喷雾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洗净。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处理,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