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1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4-3-27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金鹏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9.2%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0.8%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3.3-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金鹏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9077656 |
刘子凯 |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小刘村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体表内,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7天,施药3次;在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施药3次;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失。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胸闷、抽搐、惊厥。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等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主要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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