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3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1 |
有效期至 |
2024-3-31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6943874 |
张洋彬 |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玉皇路南首路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兼具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和苯并咪唑类杀菌剂的特点,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铜、汞剂、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 消退较慢;误服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
如眼睛和皮肤受污染,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再请医生对症诊治;如误服,应立刻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福美双中毒为主,应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酒类。若判断为甲基硫菌灵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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