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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苄·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3
有效期至 2024-4-13
农药名称 苯·苄·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2.5% 8家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25% 6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2.5%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50-70克/亩(南方地区) 毒土法
水稻抛秧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50-70克/亩(南方地区)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731-88838806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镇倒流坪社区金马路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加工而成的除草剂,用于水稻抛秧田除草。可有效防除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水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不可将施药后的水排入荸荠田、菇田、鱼塘,防止药害;3、杂草萌芽期防治最好,超过4叶期会影响效果,请注意适期用药;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避免污染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可催吐。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饮料等混合贮运。远离热源和火源。2、本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运输中确保不泄漏、不损坏,防高温和雨淋。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添加剂混运。3、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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