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甲·异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9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甲·异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细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异丙甲草胺 metolachlor |
7.04% |
17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0.8% |
31家 |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
0.16% |
1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73-104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莎草 |
73-104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73-104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
刘艳霞 |
|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团结河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独特的缓慢释放药效的功能,可防除稗草、千金子、眼子菜、牛毛毡、莎草等多种常见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中含有甲磺隆有效成分,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应严格掌握用药量。北方稻区不能使用。
2.该产品为长残效农药,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不能种植其它作物。
3.用于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苗)移栽田,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制种田等。
4.不能用施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每季最多使用1次。
5.本剂仅限于药土撒施,不得用于喷雾。
6.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苄嘧磺隆: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异丙甲草胺: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甲磺隆:误服清醒时催吐,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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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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