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2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5-8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7-7553883 |
|
|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在正常剂量下,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产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和鱼塘,对蜜蜂和家蚕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周围禁用。
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
5.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服,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注意保护环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呕吐、出汗、流涎,严重者呼吸困难、抽搐等。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误服,请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宜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并远离火源。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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