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氯·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3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五氯·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五氯硝基苯 quintozene |
20%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茄子 |
立枯病 |
7-9克/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茄子 |
猝倒病 |
7-9克/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3529527 |
刘晓军 |
|
山东省青州市马氏路南段东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无内吸性,用作土壤处理和种子消毒。对丝核菌引起的病害有较好的防效,其杀菌机制被认为是影响菌素细胞的有丝分裂。对茄子猝倒病、立枯病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不得随意加大用量,施药要力求均匀,避免大量药剂于作物幼芽接触产生药害。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及先后紧接使用。
3、施药时需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吸入或者沾染皮肤。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脸,但不要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番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生。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转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易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应立即就医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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