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氯磺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4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甲磺·氯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磺隆 chlorsulfuron |
15.5% |
0家 |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
4.5% |
1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田 |
杂草 |
75克/公顷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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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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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疏港公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磺隆和氯磺隆混配而成,属于高活、广谱、具有选择性的内吸传导型麦田除草剂,可有效的防治小麦田中的杂草。该品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后,3-14天植株枯死,在小麦体内能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本剂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大,可被土壤吸附,在土壤中的降解速度很慢,特别在碱性土壤中,降解更慢。
注意事项
1、本品用药量小,要准确称量,勿超量使用;
2、限于长江流域及以南麦—稻轮作区,pH值小于7偏酸性土壤的麦田使用。禁止在低温、少雨、pH值大于7碱性土壤的麦田使用;
3、施药时期宜早不宜迟;
4、使用该品后,后茬作物不宜种植:水稻、甜菜、油菜、棉花、大豆、绿豆、玉米、花生、红小豆、白菜、芝麻、瓜类、高粱、谷子、小扁豆、向日葵、南瓜、烟草、甘蔗、大葱、芹菜、辣椒等敏感作物,也不可以在小麦套间种这些作物;甲磺隆对后茬水稻敏感性表现为籼稻>粳稻>糯稻>杂交粳稻>;早稻>晚稻;
5、不能做育秧田、直播田、抛秧、小苗移栽;
6、在推荐剂量下,药后间隔200天左右对移栽稻较安全;《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
8、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
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治疗措施:
1)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如果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破包。如果出现破包洒漏,要及时处理干净,以免污染环境。
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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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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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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