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4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14-5-11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8721127 |
王祥荣 |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厚桥镇嵩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灭多威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一种内吸性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强,对鳞翅目幼虫较有效。在田间使用,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 所以残效期很短,残留危险性小, 其具有强内吸性、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并且也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4.对鱼有毒,药液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5.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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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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