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6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5 |
有效期至 |
2024-5-15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26530361 |
明立茹 |
|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北胡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甲基硫菌灵和福美双的混配杀菌剂。具有预防、治疗和保护作用。作用机理是可阻止病原真菌孢子萌芽和菌丝生长,影响细胞分裂、阻碍细胞有丝分裂过程中方垂体的形成。可用于防治苹果树作物上的轮纹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封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本品不可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
3、使用本产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呼吸加快,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左右,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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