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9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24-6-2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5% |
37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8.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6837238 |
林建平 |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2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甲酰脲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双重功效,同时能够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害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药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尚无专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6-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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