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3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8 |
有效期至 |
2024-7-2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4-8458696 |
曾辉华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中等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可根据害虫发生情况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
3、对家蚕、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胸闷、视力模糊等,重者为烦躁不安、呼吸困难、抽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不慎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7-2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