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6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
0.24% |
13家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4.4% |
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0.96%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1--4690688 |
谭放军 |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高科技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2. 本品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异型莎草、四叶萍、节节菜、千金子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
3.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药。不能用于水稻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弱病田、漏水田等。
4.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5.严禁将本品药水排入慈菇、荸荠、蓆草等水生作物田内,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泼蔬菜。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腹泻如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误服者清醒时才能催吐,无专门的解毒药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 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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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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