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88克/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0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7 |
有效期至 |
2024-12-7 |
农药名称 |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88克/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吡氧乙酸 fluroxypyr |
200克/升 |
2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7-3176633 |
荆军健 |
|
山东省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药后很快被植物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株畸形、扭曲。在耐药性植物如小麦体内,可结合成轭合物失去毒性,从而具有选择性。温度对其除草的最终效果无影响,但影响其药效发挥的速度。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但不立即死亡;气温升高后植物很快死亡。推荐用量下对小麦及后茬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剂系芽后除草剂,应按规定用量喷雾。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施药前后,施药器具应清洗干净。
3本品对鱼类有害。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留做它用。不要因处理废药液而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食物和饲料。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如溅入眼睛及沾附皮肤: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如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须人工呼吸或授氧。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切勿擅自催吐。无特殊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0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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