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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铵盐(33%)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746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28
有效期至 2025-6-28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33%)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5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750-15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772-6628666 黄慧振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56号国正安泰大厦A座6楼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使植物黄化、褐变至枯死,能有效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移到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2.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作茎叶处理。 3.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混浊水会降低药效。 4.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影响其他作物而产生要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28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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