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2293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24, 2009 |
| 有效期至 |
Feb 23, 202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1000-125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100毫升/亩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幼虫和柑橘树矢尖蚧。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末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本品不能与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桑园、蚕室以及不可在蜜源作物花期用药。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躲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治疗,可以用(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2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