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1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8 |
有效期至 |
2026-1-28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2%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472068 |
孙晓培 |
|
山东省青岛莱西市昌阳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1-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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