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1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13 |
有效期至 |
2026-12-13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万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4% |
149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1%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30-4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万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6-5380903 |
|
|
江西省泰和县上田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或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家蚕及水生生物毒性大,严禁在桑园及鱼塘及附近使用。本品对虾蟹等甲壳类剧毒,不得在养虾蟹区域附近使用。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如果患者出现窒息,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立即携标签去医院诊治,如为阿维菌素中毒,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是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者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的药剂(如巴比妥酸盐、苯并二氧、丙戊酸等)。如为氟铃脲中毒,则无专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2-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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