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5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28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4-8458696 |
曾辉华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毒死蜱和三唑磷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可根据害虫发生情况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无力、流涎、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中毒,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03-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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