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铵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7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10 |
有效期至 |
2027-5-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3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7979 |
井晓刚 |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活性较高,作用迅速,在光照条件下杂草几小时即有显著受害症状。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附近的作物上,以造成药害。2、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3、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和贮藏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草甘膦异丙铵盐含量:41%。
核准日期
2012-05-10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