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5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9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
20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0306365 |
徐兴华 |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胜利路中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药在昆虫体内代谢为有毒的呋喃丹起杀虫作用,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具有触杀、内吸及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前后10天,不得使用敌稗。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其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作为解毒药,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10-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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