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8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28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65.5% |
6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5-6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45858926/45858931 |
王海燕 |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镇园区西路28栋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噻酰草胺与苄嘧磺隆复配而成的水稻田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2、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3、稗草发生严重的田块,可以在登记用量范围内适当增加亩用药量。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及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1.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不慎误食,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11-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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