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苯甲酸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0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7
有效期至 2028-1-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5% 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2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32-82472068 孙晓培 山东省青岛莱西市昌阳工业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本品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生的产生。 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按触。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按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苯甲酸盐含量:5.7%。
核准日期
2013-01-07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