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丁·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18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18 |
有效期至 |
2023-9-18 |
农药名称 |
滴丁·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62% |
9家 |
2,4-滴丁酯 2,4-D butylate |
23%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60-180毫升/亩(东北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进食等;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等。4、对鱼类、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应当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温度15-28度的晴天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禁止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喷雾;使用时注意风向,在100米以内已种植了阔叶作物,或下风有敏感作物的春玉米田不得使用该品种。6、已间作或套种有阔叶作物的春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若误服或吞食,立即催吐,口服10%硫酸亚铁溶液,每15-30分钟用10毫升洗胃,共服30-50毫升,不可温水洗胃。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3-09-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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