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20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2 |
有效期至 |
2023-10-22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4.9%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194567 |
魏艳 |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制剂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配而成,具有阿维菌素和三唑磷之杀虫优点,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如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利血平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3-10-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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