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22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8 |
有效期至 |
2023-11-8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邦农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7.5% |
6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75-56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成都邦农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8-85851587/85851506 |
李廷龙 代小萍 |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金桥镇金桥社区三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类农药和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用于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草、陌上菜、水苋、雨久花等一年生杂草。药剂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吸收后传导到杂草全株,最后杂草枯死。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施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
2、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在使用时应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作物上。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该产品使用后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合格的农技人员指导下使用本产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若不慎与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若溅到眼睛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就医;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诊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4、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11-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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