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24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 |
有效期至 |
2023-12-2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1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0-6272208 |
祝志凯 |
|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 ,施药后易被植物吸收,并较快地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安全性好,该药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4、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施药时远离蜂蚕养殖区及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2、如吞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 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12-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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