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醚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11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5-6 |
有效期至 |
2024-5-6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醚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6% |
149家 |
丁醚脲 diafenthiuron |
15%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醚脲和阿维菌素复配加工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本品发挥了两种药剂对红蜘蛛的作用,对活动期的螨类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对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高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和桑蚕养殖区,避开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高温下蔬菜幼苗对丁醚脲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防止漂移到蔬菜上。6.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身感不适后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经口: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5-0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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