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7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4 |
有效期至 |
2025-5-14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3% |
148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8351386 |
刘玉玖 |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有机磷农药毒死蜱混配而成,两者混配后具有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双重的杀虫特点,增效作用明显,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5-05-14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