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2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3% |
38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2500-30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321332 |
田玉亲 |
|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五路19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毒死蜱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土壤中较稳定,持效期较长,对花生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抽搐、瞳孔缩小、昏迷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 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5-07-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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