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敌草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07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4-10 |
有效期至 |
2027-4-9 |
农药名称 |
噻苯·敌草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4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苯隆 thidiazuron |
360克/升 |
80家 |
敌草隆 diuron |
180克/升 |
5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脱叶 |
10-12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8719678 |
韦鸿胜 |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敌草隆与噻苯隆复配而成的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棉花脱叶。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已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
2、本品的施用剂量和效果受施药期间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棉花成熟度、密度、品种等因素的影响; 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用药前后3-5天日最低温度≥12℃,更有利于本品充分发挥药效。
3、严格按推荐剂量施用,剂量过高,会带来枯叶的危险;剂量过低,导致脱叶不充分。对于生长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块,可以采用高剂量。
4、过早施用,会导致产生大量的未成熟纤维,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5、 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不能将已混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毒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用后的喷雾器具及时清洗,不要污染其他作物,以免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混放。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4-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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