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嘧草醚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2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吡嘧·嘧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嘧草醚 pyriminobac-methyl |
15% |
7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5637244 |
李方芝、朱德涛 |
|
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凤凰城2期31栋102室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嘧磺隆和嘧草醚复配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野慈姑、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性较好。
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不可超剂量使用,施药时应均匀周到,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荸荠等敏感阔叶作物田。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期植物花期禁用。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可做他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7-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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