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螨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05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2-9 |
有效期至 |
2028-2-8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螨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螨唑 etoxazole |
15% |
48家 |
螺虫乙酯 spirotetramat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8000-1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螺虫乙酯和乙螨唑混配而成,持效期较长,可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以及抑制螨类的蜕皮过程。具有较强内吸性,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对柑橘树红蜘蛛卵、若螨和成螨的各个阶段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本品对鱼类和家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立即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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