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灭·敌草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22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3-6-27 |
农药名称 |
甲·灭·敌草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莠灭净 ametryn |
48% |
26家 |
敌草隆 diuron |
18% |
59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12%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321332 |
田玉亲 |
|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五路19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氧羧酸类、脲类、三嗪类三种不同类型的除草剂混配而成,是防治甘蔗田芽后杂草的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甘蔗田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建议在蔗田大垅使用,蔗行间隔1米以上,喷头加保护罩,喷雾时尽量使药液少接触甘蔗茎叶。麦类、花生、水稻、茄类、菜类、棉花、马铃薯、油类、豆类、瓜类、果树、果木、香蕉苗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2、喷雾要均匀细致,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产生局部药害。3、施药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免午时高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禁用。4、本品不能用于套种或混种其它作物的甘蔗田,不能在果蔗田使用。5、后茬宜种甘蔗或棉花,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期应在240天以上。6、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溅在皮肤上和眼睛里。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某些糖蔗品种对本品敏感,如粤糖63/237#、93/158#、3/159#。新台糖23/25#等,请勿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2.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3.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6-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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