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四霉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3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辛菌·四霉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霉素 tetramycin |
0.3% |
142家 |
辛菌胺醋酸盐 暂无 |
1.7% |
379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 |
炭疽病 |
68-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66961527/66961522 |
孙晓培 |
|
山东省滨海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辛菌胺醋酸盐属甘胺酸类杀菌剂,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目的,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四霉素为不吸水链霉菌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诱导作物抗性并促进作物生长而达到防治目的。对黄瓜炭疽病、细菌性角斑病等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穿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施药时应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 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干净或溅入眼睛,翻开眼睑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适请医生治疗。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