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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胺·烯禾啶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330
首次批准日期 2018-8-21
有效期至 2023-8-20
农药名称 氟胺·烯禾啶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2.5% 18家
烯禾啶
sethoxydim
8.3% 5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30-1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31-88823788 李倩 山东省济南市济北开发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烯禾啶复配而成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能更好的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苗后早期,土壤潮湿,早晚温度低,无风天气时施药,效果更好。2.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须严格按规定用药,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药害。3.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其它的作物上。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8-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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