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虫微孢子虫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06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8-21 |
有效期至 |
2025-8-20 |
农药名称 |
蝗虫微孢子虫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德益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亿孢子/毫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蝗虫微孢子虫 nosema locustae |
0.2亿孢子/毫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滩涂 |
蝗虫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通德益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5571096 |
|
|
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粤江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蝗虫微孢子虫属于微生物杀虫剂,能够有效控制蝗虫发生。蝗虫微孢子虫孢子被蝗虫取食后主要寄生在寄主脂肪细胞消耗寄主的能量储备,从而导致寄主逐渐虚弱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人畜及哺乳动物无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药液不慎入眼或沾染受伤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常温、避光、阴凉;长期贮存时应在-5℃~-20℃保存。运输时,应将样品保持在0℃以下进行运输,严防高温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不得与化学农药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08-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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