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己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2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11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农药名称 |
噻呋·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8% |
50家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32%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86581188/89638030 |
刘鹏 |
|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26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噻呋酰胺和己唑醇复配而成,对水稻纹枯病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在雨季施药,以减少农药随地表径流入地表水体。2.在桑田附近使用该产品时不可采摘最外围桑叶用于家蚕饲喂;在桑田周围种植高大树木作为隔离带以减少漂移到桑田的农药量。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各类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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