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6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8% |
26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24% |
6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80-21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10-82471723 |
蔡梦玲 |
|
河北省沧州市临港化工园区经四路以东化工大道以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含氟苯醚类农药与膦酸类农药的除草混剂,具有触杀作用的广谱灭生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外观为类白色悬浮液体,无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 3.干旱及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使用高剂量。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4.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或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以降低对家蚕的风险。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溅入眼睛: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若症状持续,就医。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2.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 3.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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