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6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2甲·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巨野县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9.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15% |
65家 |
2甲4氯 MCPA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一年生杂草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巨野县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954378 |
张建文 |
|
山东省巨野县田桥镇煤化工园田太路东段路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铵膦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具内吸兼触杀活性。2甲4氯二甲胺盐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由2甲4氯在特定条件下与二甲胺盐反应所得,纯度更高、活性更强,具有杀草谱广、斩草又除根、安全性高、低温环境下效果稳定等优点;草铵膦属于膦酸类广谱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该产品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上述杂草密度大时,酌情增加用药量,以保证效果。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6.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带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3、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2甲4氯二甲铵盐5.5%。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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