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212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12-1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1.2% |
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3-66415495 |
张雪梅 |
|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街上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2、使用后应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若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请先切断电源。
4、避免阳光直射。5、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用后洗手。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药,使用时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4、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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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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