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1613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4, 2025 |
| 有效期至 |
Jul 3, 2030 |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利时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2.5% |
0家 |
啶虫脒 acetamiprid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8-12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北利时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6050792 |
|
|
河北省赵县工业区生物产业园区兴园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啶虫脒是神经毒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两者复配后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 3 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 3000 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清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和松节油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和松节油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35克/升(阿维菌素27克/升,啶虫脒108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7-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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