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电热蚊香液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43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4
有效期至 2011-11-1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7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0.72% 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中国 0312-5971063 王学民 邓振超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1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淡雅。 2、一瓶蚊香液功效长达37晚(每晚8小时),无需天天更换。 3、采用四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 4、使用过程中挥发均衡。
注意事项
1、严禁打开瓶塞。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请配套使用枪手电热液体蚊香器,使用时请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使用时请注意通风。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用后请洗手。 6、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2、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就医。 3、若药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薰衣草香型 一瓶药力持续37晚(每晚8小时)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