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002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31 |
有效期至 |
2013-8-3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8%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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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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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安杨路19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使用方便,无需每日更换。
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
采用优质芯棒,挥发更均衡。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严禁打开内塞,使用时需保持药液瓶直立。
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用后请洗手。
过敏者禁用。
使用中如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
若粘附皮肤,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误食或使用中有任何不适,请携标签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放在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的地方。
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并轻装轻卸,保持药液瓶竖直正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三种香型:薰衣草香型、野菊花香型、无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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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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