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 |
有效期至 |
2014-3-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6%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3122169938 |
王敬龙 |
|
河北省保定市东外环路焦庄乡政府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
2、一瓶蚊香液功效长达360小时,如按每晚使用8小时计,可用45晚。
3、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
4、使用过程中挥发均衡。
注意事项
1、严禁打开药液瓶内塞。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使用时请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5、用后请洗手。
6、请配套使用健字电热液体蚊香器。
7、对鱼、家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8、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1、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2、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3、若药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4、使用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一瓶药力持续45晚(每晚8小时)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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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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