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3 |
有效期至 |
2014-5-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立康杀虫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5%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立康杀虫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
王文学 |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皋城东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子有驱杀作用。本品韧性好,容易脱盘,易点燃。
注意事项
1、使用蚊香注意防火,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拆封的蚊香应防潮、避光,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3、蚊香应放置在上风头,避免风扇直吹,以免影响效果。4、用后请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5、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6、使用时请远离家蚕、蜜蜂和鱼类。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食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两种香型:草本香型、花香型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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