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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2003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6-4
有效期至 2016-6-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九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湖南九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5630912 胡建国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汨罗江工业园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 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使用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 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 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 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对家蚕高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使用时注意通风。
中毒急救措施
若手、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进行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贮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靠近明火,堆放时必须距地面10cm, 内墙50cm,堆垛层数不得超过八层。产品在搬运时应轻取轻放,防止剧烈 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 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注:本品有三种香型柠檬香型、冰橙香型、薰衣草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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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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