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蚁饵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401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17 |
有效期至 |
2024-6-17 |
农药名称 |
杀蚁饵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饵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7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蚁腙 hydramethylnon |
0.73%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红火蚁 |
/ |
投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德国 |
021-20391000 |
张晓玫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公园、绿地、运动场、草坪、各种工业区、及非耕地区和非畜牧区防治红火蚁。施用开锐后,工蚁会将药剂颗粒带入蚁巢供巢内蚂蚁取食,并饲喂给蚁后。开锐很快发挥作用,巢内蚂蚁包括蚁后在1-4周内逐步死亡,由此整个蚁巢种群得到控制。
注意事项
1.不要与气雾剂,其它触杀性杀蚁剂或蚂蚁趋避剂在同一区域混合施用。
2.24小时内施药区域请勿洒水,灌溉。
3.24小时内如有降水,请勿用药。
4.使用本品穿戴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使用完毕后洗手。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5.请勿投入水中。请勿在池塘,水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水。
7.过敏者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即刻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吞服,勿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4.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明火及高温处。
2.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混放、混运。
3.开锐配方中含有油性引诱剂,长期暴露在空气中会产生腐臭味并且会降低引诱效果。用完后封严保存,并于包装打开后3个月内用完。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巴斯夫紧急热线:021-58611199(24小时)
核准日期
2014-06-1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