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40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11 |
有效期至 |
2024-12-1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劲豹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5毫克/片 |
3家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5毫克/片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劲豹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82256678 |
陈新民 |
|
浙江省义乌市义西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电热蚊香片,有效保护您的家庭远离携带病菌的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完毕后请拨出加热器插头后等待5分钟以便蚊香片冷却,然后在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必窗帘,床单遮盖。2、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者插入任何物体,不要向电热蚊香片加滴任何液体。 3、请配套使用电热蚊香片跟加热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使用时加热器应该放在上风处,使用时注意通风。 4、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您发现一夜后,电热蚊香片颜色未变,且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电热蚊香片加热器。 5、请勿使本产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用后洗手。 6、对蚕、鱼有毒,蚕室及附近禁止使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请勿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12-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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