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四氟醚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800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3-5-16 |
农药名称 |
氯菊·四氟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
0.5% |
9家 |
氯菊酯 permethrin |
3.0% |
7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外 |
蚊 |
857毫克/平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室外 |
蝇 |
0.03毫升/平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室外 |
蚊 |
0.03毫升/平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室外 |
蝇 |
857毫克/平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85888888 |
陈正玲 |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通海五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用于室外环境,能有效防治蚊、蝇卫生害虫。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2.本品对蜜蜂、鸟、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件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4.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严禁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5-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3-25